风险代理费,是指委托人与律所约定根据案件代理效果计算律师费用。风险代理费在订立委托合同时是不明确的,一般与案件结果挂钩,比如根据实际减少的损失金额,或者根据实现的债权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司法部、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其中对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费进行了相关规定。
新规明确,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根据上述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离婚后及继承后的财产分割案件似不在禁止范围,仍可采用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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