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履约情况的证据主要有:
1.提供涉案房屋产权证明(如房地产证、查册表等);
2.有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房屋,提供共有人、承租人是否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人的,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4.定金(订金)收据或定金监管协议,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适用违约被没收或双倍返还;
5.首期款收据或首期款监管协议;
6.如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赎楼,提供担保服务合同、担保费收据;
7.如按揭贷款的,提供银行按揭承诺函、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按揭还款对帐单;
8.如通过中介成交,提供中介费用收据和合同;
9.如递件后毁约,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国土房产局收文回执;
10.如过户后违约的,提供办理到买方名下的《房地产证》和新查册表、缴纳税费凭证;
11.如房屋已经交付买方,应有交楼确认书、物业管理发票、水电费发票等;
12.如买方已入住并装修,应有装修合同及装修费发票,物业管理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