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屋价格的快速上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呈现出高发的态势,为了更好的应对可能发生的纠纷甚至随之而来的诉讼(打官司),当事人需要提前做好应对,以下是我们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提炼出的该类诉讼的证据组织指南(需要指出的是,以下是基本证据,因个案不同可能有调整,在此无法穷尽):
1、买卖双方主体资格方面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房屋买卖合同、契约或者协议等。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这是重点):
(1)交付房屋和支付购房款的证据;
(2)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3)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未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的证据,合同未能履行的原因以及证据,对方有过错或违约的证据。
(4)出卖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和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5)出卖出租房屋的,提交提前通知承租人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6)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的证据。
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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