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算账很厉害,他认为但凡是为了结婚支出的金钱,都应该算在彩礼里面。所以,离婚时,他就会要求女性不仅返还彩礼,还要返还“三金”、改口费、下车费、酒水费、各种礼品费用,甚至为此打车的费用都要女性返还。
从这些人的视角看来,如果不结婚他就不会花这些钱,既然为了女性为了结婚花了钱,那么婚姻破裂时,就应该要求女性承担这所有的费用。
大家别意外,这样的情况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不少发生,为此承担高昂费用的女性也不少。
结婚是自由的,男方自愿为了结婚花钱,为什么到头来要让女方负责?男方的这种行为,法律不支持,大家也不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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