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就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如何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财产相互独立,就是一人公司股东是否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判断依据。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公司财务不独立,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股东应当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若一人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开展业务(收款等),则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若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且无法核实交易具体数量细节,则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以证明公司财务独立。
三、若公司没有实际经营地址,则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股东与公司的款项往来未能解释清楚,则公司与股东财产并非完全独立,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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