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入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单位明确告知,或者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自己承担责任,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一般伴随着单位未替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
那么,这个所谓的自愿约定会影响工伤认定吗?
答案是不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应当依法进行工伤认定,而这并不会因为“责任自负”的约定而受到影响。实际上,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原因在于,工伤保险是一项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企业是必须为员工购买。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工伤,应当享有工伤保险的权益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那么工伤认定后所涉赔偿由单位负责。
因此,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责任自负”,一旦员工在工作中受到工伤,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和相关赔偿。
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类似的问题,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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