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2011年11月,郑某以资金紧张为由向李某借款320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于2012年2月底全部归还,李某于次日将款项转账给郑某。该笔借款逾期之后,李某多次向郑某催要后,郑某仅归还部分本金180万元,剩余140万本金及利息一直并未归还。
二,律师介入
李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到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孔祥涛律师办理此案。
承办律师
律师介绍
孔祥涛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委副主任,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自从业以来,代理多起刑事案件及民商事案件,处理过大量复杂疑难案件,为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难题提供了法律帮助,严谨的专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擅长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刑事贪污、受贿等职务类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等刑事经济类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刑事人身暴力型犯罪等)、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等。
三,办案经过
孔祥涛律师接手案件之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判。通过细致地分析,孔律师认为此案主要有两个难点:
1、证据缺失问题。此案中借款时间发生在2011年,至今已经10多年,时间跨度非常大,可能存在证据缺失情况。
2、诉讼时效问题。借款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受最长20年的保护期。本案中,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为2012年2月底,至今早已超过诉讼时效。
针对证据可能缺失的问题,孔律师为李某提供全面的指导帮助。在孔律师的细心帮助下,李某收集了《借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形成了比较有力的证据链,还原了案件的事实真相。
针对诉讼时效问题,孔律师指导李某同郑某进行联系,通过打感情牌等方式,诱导郑某同意还款,并指导李某同郑某签署了《还款保证书》,诉讼时效得以重新计算。
一切准备就绪后,孔律师代理李某将郑某诉至法院。本案于近期进行了庭审,庭审中郑某拒不到庭。但因我方证据充分完整,法院进行了缺席判决,判决我方胜诉。
四,案件结果
如图所示,法院最终判决郑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14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五,律师提醒
借款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受最长20年的保护期限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需要寻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进行补救。如果您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建议尽快找律师进行咨询。